多家银行拉黑支付机构;POS机用于套现?“拉卡
:2021-07-13 14:45
您好,您需要办POS机吗?目前刷卡费率比较低,养卡合适。”这是一些POS机推销人员在向客户推销POS机时惯用的术语。
这里的客户,并非仅专指商户,也指个人。目前个人办理POS机业务,使用虚假交易进行信用卡套现的行为屡禁不止。如今,银行们开始对这种行为奋起反击。
近期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拉黑”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商业银行。
为何被拉黑?此举是为了遏制信用卡套现、套积分等“薅羊毛”行为。第三方支付机构POS机套现行为,屡禁不止。
套现产业链
然而困扰整个支付行业多年的网销POS及套现问题至今未得到实际解决,近期多位用户投诉拉卡拉下属业务员虚假宣传、骗取押金不退等问题,记者查看过往信息发现,19年3.15晚会就对拉卡拉疑似网销行为进行了曝光,然而至今一年过去了,记者发现在某网商平台仍有大量拉卡拉POS在进行销售,且均允许个人使用,无需营业执照等资质即可完成安装,其限额也高达单笔5W,且均可支持个人套现使用。
案例1:购买5台机具即可成为代理,代理肆意忽悠客户。
促销人员到店办理拉卡拉POS机刷卡机及工商银行信用卡,办理刷卡机时说需要刷100元到时信用卡下的额度会高,信用卡成功后三天内返还,信用卡到以后咨询又说需要三个月,追问之下说当时为了完了任务有点儿着急了,说POS机必须在三个月内刷够10万才会返还100元。再次联系拉卡拉客服,客服告知办理机子是不收取费用,是办卡人员为了多挣钱自己要求的,说钱也没有到他们公司是到了银联了,也没到办卡人员的手里,他们也没有办法,你们自己乐意相信受骗他们也没有办法
快速成为代理,只需要购买五台机器?
拉卡拉业务人员说,只要你一次性从拿五台机子,就可以成为拉卡拉的代理商。剩下就跟他们没有关系了。押金的问题那是代理商为了多挣钱骗人的。跟他们没有关系。你们乐意上当受骗。我说机子有编号,你们应该查出是谁,你们应该处理这个问题。他说这个他们也没有办法。完全的在推卸责任。可是他们的机子为什么会存在这种漏洞?这样的公司为什么还在还能在市面上继续?
在一家POS机办理网站上,《商学院》记者看到有一条属于拉卡拉的资讯。标题是《拉卡拉电签POS合作政策》(押金版)。记者按照网站上的联系方式进入在线咨询,留言申请一台拉卡拉POS机,随后一位POS机推销人员联系了记者,目前拉卡拉POS机刷卡费率为0.58%,扫码为0.38%,目前没有押金。
该销售人员表示,“刷卡后的交易会定位到本地商户优质供应商的。这几乎就是现在个人资金周转养卡用机器,目前很多人办的。”
记者从该销售人员处申请了一台拉卡拉电签版POS机,该销售人员表示,“现在办理机器是免费的,顺丰包邮到付,您到时候付39元的邮费,等机器到了之后,您激活机器,刷一笔100元以上的消费,我把这39元通过支付宝返还给您。”
顺丰到付之后,记者联系该销售人员,按照她教授的方法,通过扫描机器背面的二维码,进入一个完善信息的页面,该页面包括三项内容:商户信息、结算信息、终端信息。销售人员表示,商户信息可以自定义,其中商铺门头照、收银台照、内部照等信息,属于非必填项,也并未要求上传工商执照等牌照。
结算信息要求绑定一张借记卡,用于结算。在终端信息一栏中,记者看到,主要是各种卡片的刷卡费率,其中借记卡0.5%、贷记卡0.6%、扫码费率0.38%、云闪付小额优惠费率0.38%。最终的费率,也并非像销售人员所说的,费率为0.58%。
记者尝试刷了一笔100元的消费,入账到贷记卡中,是94元。
记者通过查询信用卡账单详情,发现该笔消费位于北京通州区的一家电器商店。记者找到该商家留在网上的电话,尝试拨打,但并未接通。
拉卡拉POS机推广的业绩
10月22日,拉卡拉发布2020年三季报,数据显示,第三季度营收16.14亿元,同比增长35.2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亿元,同比增长19.86%,基本每股收益0.37元,同比增长19.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7亿元,同比增长36.06%。
另外,报告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营收41.2亿元,同比增长11.6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35亿元,同比增长19.35%,基本每股收益0.92元,同比增长13.58%。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3亿元,同比增长65.06%。
从第三季度和前三季度的数据来看,拉卡拉实现营收及净利润双增长,现金充足,在2020年特殊的环境下保持了持续逆势增长态势。
关于业绩增长,拉卡拉曾在三季度业绩预告中表示,伴随国内经济恢复,公司自今年二月底启动的新一轮市场扩张计划效果持续显现,第三季度公司支付科技业务收入增速显著提升,金融科技、信息科技等高毛利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收入整体占比进一步提高,带动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产品创新与研发迭代的力度,通过投放电签POS等新型小微收单终端,巩固公司商户拓展和市场占有率方面的领先优势;正式落地推广手机POS产品,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不断升级完善包括“云小店”在内的“支付+”SAAS产品,稳步推进公司产业互联网的4.0战略。
直至目前网售仍在持续,电商平台多店铺有售
直至今日记者获悉拉卡拉等支付公司产品仍旧存在网售情况存在,记者为了求证打卡某电商平台发现,搜索“拉卡拉”仍然出现大量收款设备列表售卖,记者与一销售店家客服进行沟通获悉,其售卖的一款“拉卡拉POS机”为个人使用收款设备,无需营业执照等资质即可办理,售价仅为38元,可供用户自己刷自己信用卡消费且支持秒到,在其店铺拍下后可联系客服进行咨询操作及指导,可谓是良心店家,销售、服务、售后一条龙。
2016年国庆前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在POS终端管理部分,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通过网络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并要求收单机构对所有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逐一核对使用地点等信息。对违规移机使用、无法确认实际使用地点的收款终端一律停止其业务功能。
时过近三年,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就打击电信诈骗事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对261号文中的许多要求进行细化、升级、补充。虽然没有重提网销、电销POS机等,但在位置信息、交易频率、入网管理等方面,对终端做出了更细致的要求。比如收单机构需对移动受理终端所处位置实时监测,并逐笔记录交易位置信息,有异常的暂停并核实,收回机具;3个月未发生交易的,重新核实身份;12个月未发生交易的,停止服务。
拉卡拉回应:对冒名违规操作的严查不怠
针对有媒体报道称,拉卡拉疑涉信用卡套现灰产被华夏银行等拉黑,拉卡拉方面回应称,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开展POS机业务。对于冒用拉卡拉名义进行违规操作的行为,我们一向严查不怠。